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关于征集2018年国内信息消费领域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0 15:39:03 阅读次数:918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国家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根据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通过发挥国内外信息消费领域企业的主导作用,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信息消费团体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信息消费行业及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满足市场、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并加快中国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对接,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现启动征集2018年信息消费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紧贴需求,服务发展。
(二)统筹协调,完善体系。
(三)标准升级,严格迭代。
二、立项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范,制定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二)团体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
(三)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定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四)团体标准制定经费由提出申请单位负责筹措,对于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取得较好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标准将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区政府推荐,按照政策给予一定支持。
三、报送方式及程序
(一)申请单位可通过联盟官网(www.gxkjcg.cn)下载“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填写申报材料,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A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电子版发送至chenhong@ritt.cn。
(二)联盟秘书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和立项工作。
四、征集范围
(一)数字家庭产品服务类。如智能家电、消费机器人和无人机、智能穿戴、智能安防、智慧社区等标准。
(二)拓展电子产品应用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各类交通、能源、城市和乡村公共领域、环保、农业等领域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标准。
(三)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类。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生态下的咨询、研发、培训、综合集成、开源等服务相关的标准。
(四)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类。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服务体系、新兴媒体、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产品、服务的标准。
(五)在线教育和健康医疗类。在线课程和资源开发和利用、平台建设和软件研发,在线教育服务规范;家庭诊疗、健康监护、分析诊断等智能设备和在线就医、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相关标准。
(六)电子商务类。电商、物流、商贸相关的平台、服务、技术、行为标准,满足跨境电子商务需求的标准。
(七)信息基础类。能快信息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促进互联互通,加快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标准;与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内容分发网络相关的标准。
(八)推动信息消费全过程成本下降类。帮助在通信、物流、信贷、支付、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标准。
(九)普遍服务类。能深化各类普遍服务,助力扶贫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能加快面向弱势群体终端和服务普及;面向儿童安全和老年人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减少少数民族语言障碍的产品、服务和评价标准。
(十)技能培训类。帮助信息消费各产业环节人员、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的培训和评价类标准,包括面向特定群体的培训。
(十一)信息消费体验类。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内容和服务提供等方面提升用户满意度的标准。
(十二)信用体系类。健全信息消费中各层级场景下企业与个人信用体系和信任机制的标准。
(十三)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类。增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的标准,能健全信息消费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标准。
(十四)信息消费安全类。为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提供支撑保障,建立安全分级保护制度,规范信息传播有关的产品、技术、方法和评价标准。
(十五)统计监测和评价类。信息消费领域各类统计监测,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效果评价标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红
联系电话:18901113389 电子邮箱:chenhong@ritt.cn
联系人:杨崑
联系电话:13901280311 电子邮箱:ykee@263.net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A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